[ 鄭 蔚, 2020-01-22 ]
集團工會積極響應市總工會的號召,在年前為208位在職和內退職工辦了一件民生實事----工會出資為職工交納互助金,參加了互助互濟保障計劃。
具體規定如下:參保職工首次發現十五種重大疾病(在保障責任范圍內)的,經市職工互助互濟會認定的本市二、三級醫院首次確診并經住院治療后,在保障責任期內,先向單位工會提出支付互助金的申請,由單位工會向市互助互濟會辦公室領取申請表,按要求逐項填寫規定內容,并提供確診病歷及醫療診斷證明、參保證件等,經單位工會調查核實后報市職工互助互濟會辦公室,核定后發放,一次性給付互助保障金。
互助保障是工會為職工撐起的一把“健康保護傘”,使職工在享受社會基本醫療保障的基礎上,又增加一重以大病救助為主要內容的保障,以減輕職工醫療費負擔,幫扶效果實實在在。